青海师范大学关于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作者:校办公室 时间:2022-11-20 点击数:

青海师范大学关于2022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工作办法》《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2〕76号)相关要求,结合2022年青海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1月15日止。

一、概述

2022年,青海师范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将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学校法治工作和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和重要内容,持续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统筹推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深度融合、互促互进,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信息公开责任

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推进、协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创新工作理念和体制机制及方式方法,强化部门合作共享,持续完善学校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法律顾问、保密办合规保密审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和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需求,对标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完善《青海师范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逐项明确公开事项的责任部门和公开方式等,进一步压实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由各单位落实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职责到岗、任务到人。

(二)强化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发布渠道

持续挖掘信息公开传统媒介的潜力,通过各类会议、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做到及时发布、解读和回应,在学校官方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作为学校信息公开主阵地,对照《清单》及时更新完善相关条目和信息,对官网功能、架构和内容进行优化,常态化发布学校事业发展动态、理论学习等新闻类信息,建立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专栏、疫情防控专栏等,大力宣传学校师生先进典型。搭建信息公开“微”平台,充分发挥校院两级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建设青海师范大学融媒体中心,通过传统媒介与新媒体互补、线上线下融合的信息公开渠道矩阵,打造内容全面、条目清晰、重点突出、便捷高效地信息公开窗口。

(三)加强核查力度,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党委宣传部和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对校内二级网站运行和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查督导,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职称评审、人才招聘等人事信息公开要求,严格重大项目招投标制度,不断规范在招生、财务、人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制度,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做好信息动态更新,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坚持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工作办法》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1.公开内容

(1)学校基本信息:包括学校基本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规章制度、内设机构设置、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办事流程、学年校历等。

(2)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包括学科专业建设情况、教学成果、教学辅助设施、留学生教育及非学历教育等相关情况;科研项目管理、科研奖励情况、科研成果转化等情况;公开选拔干部、干部任前公示、任免信息、干部考核情况,人事招聘、人才引进信息、教职工培训、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等;学生奖助评审政策和程序、学生奖励办法、处分条例、处分申诉条例;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就业信息与统计,优秀学生入党选拔条件及程序等学生管理服务工作情况等。

(3)招生及考试信息:以青海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为主要渠道,对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录取申诉渠道以及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初试、复试、录取等信息进行全程公开。本科招生方面,学校通过教务处处网站,对本科招生章程、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本科分省分专业录取分数线、艺术类(表演专业)考试实施办法、艺术类(表演类)考试成绩、本科各类招生考生申诉渠道等信息进行全程公开。

(4)财务及资产管理:推行“阳光财务”,严格按照财务资产信息规范性和专业性的要求,及时在学校信息公开及财务处网站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年度预决算、教育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和教育收费投诉电话、办理地址等关键信息。

(5)基础建设: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工程计划、招投标信息、工程进展及验收结果和重大维修工程计划等情况。

(6)对外交流情况:国际合作办学、师生出国出境交流管理相关规定,教师、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程序及结果,留学生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事宜。

(7)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2.公开方式

(1)互联网,通过学校门户网站、行政办公系统、各行政职能部门及学院网站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互联网是我校信息公开的主要窗口。

(2)召开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教代会、中层干部会议、各类座谈会等渠道及时公开学校信息。

(3)印发学校党委文件、校发文件,以会议纪要、事项通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相关信息。

(4)通过定期编印学校校报、学生手册、统计报表、重大事项报告、大事记等资料公开信息。

(5)通过校内广播、微信公众号、微博、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和发布相关信息。

(6)其他形式。设立书记校长信箱,为师生员工提供反映学校各项工作问题的通道;广大师生利用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对学校信息公开服务进行咨询。

3.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学校编发《青海师范大学信息》28期,办公自动化系统发布通知公告41条。青海师范大学网站发布信息1420条,其中新闻中心305条,院系动态813条,媒体师大137条,通知公告165条;官方微信公众号294条,官方微博154条,官方微信视频号55条,新媒体中心“青小狮”20条。召开党委常委会13次,校长办公会6次,学校还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年度工作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期工作会议、专家论证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各种形式,深入传达上级精神,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建议,从不同层面拓宽了信息公开的范围。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广大师生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能够公开的给予答复;按规定不能予以公开的,给予解释说明。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情况和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坚决不予公开。不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明确告知申请人,对于能确定该信息职责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职责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依规及时发布各类应公开信息,认真办理所有答复申请,依托工会、教代会及学工、团委等多种渠道,不定期组织师生代表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能够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学校教学、科研、师资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各类信息,及时了解学校发展动态,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畅导致的举报、复议、诉讼事件发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整体成效较为显著。

(四)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所列事项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公开,详见附件。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在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学校持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内容,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形式途径,不断强化对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专业化存在不足;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深度、精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接下来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学校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对责任单位的指导,进一步规范二级单位信息公开,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二是进一步创新工作载体,畅通线上线下信息公开渠道,推进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改造升级,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功能,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主动聚焦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点、热点和焦点问题以及学校重大决策和师生关注的重点信息,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推进信息的全方位、多元化公开。

特此报告。


附件:青海师范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青海师范大学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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