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全校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了解掌握财务制度,促进财务管理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服务教学科研工作,11月12日,财务处举办校内财务管理业务培训会。全校各单位主管财务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报账员参加会议,校长何波、党委副书记马德明、副校长扎布出席会议。财务处处长胡亚玲主持会议。
何波校长做了重要讲话,他针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等现象要求学校各单位要合规用钱,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项目规定;要合理用钱,负责人自觉自律、杜绝貌似合规的费用支出;要按程序支付经费、按程序报销经费。
培训会邀请青海省审计厅财政审计处王瑛副处长就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处置作了专题报告。她从审计的实际案例出发结合学校现状分析了预算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不真实等情况,针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截留、挤占、挪用、滞留;利用白条,假发票报账;财务人员履行责任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依照法律法规一一解释处理处罚决定。
科技处处长李美华介绍了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规范。她介绍了项目经费的具体内容,说明了项目经费开支的范围,强调了使用科研项目经费需要注意的具体事项。财务处张伟萍老师具体讲解了《青海师范大学报销管理规定》,结合各部门在报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详细解读了科研经费报销规定、图书资料购置报销规定、设备和办公家俱购置报销规定。
胡亚玲处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希望通过这次培训能够使参会人员进一步熟悉学校内部规章制度,在财务报账各方面按章办事,依规理财,共同促进财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这次培训会的召开,将为我校进一步明确财务管理职责,规范财务报销制度起到积极的作用,为以后更好地指导财务工作奠定基础。